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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百姓身边真实案例,警惕触及法律红线。《聊“检”说法》今天关注:农贸市场卖烟丝?你犯法了!
案情简介
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姜某在未经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联系从沈阳、云南等地购入烟叶、烟丝,在甘井子区多个集市和农贸市场进行销售,并应顾客需求使用简易卷烟器加工散支烟。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姜某处扣押了若干准备销售的烟丝、散支烟、滤嘴棒。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姜某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0万元,违法获利2万元。
甘井子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姜某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姜某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
(图自网络)
检察官提示
法律鼓励并保护正当、合法的市场交易行为,一切交易行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公民如果实施了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国家专营专卖规定的交易行为,就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本案中,姜某所贩卖的烟丝、自制散支烟等,均属于烟草专卖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经营。广大消费者也应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烟草制品,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