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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
3月30日,我市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在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昆区受理大厅落地发证,标志着包头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向着便民利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以往,存在贷款未还清的二手房想要出售,卖方必须自筹垫付资金或利用买方拟支付的房款先行将房屋剩余的贷款还清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之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首次登记。这种传统模式却存在着买卖双方交易风险大、成本费用高、流程环节多、耗费时间长等问题。
对此,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创新,深入解读相关政策,会同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流程再造,建立业务协作机制,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使得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可直接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实现只跑一次、一套材料、一窗办理、一次办结,不再需要先结清原来的贷款,即可完成全流程业务,破除了传统“先还后卖”的模式,有效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有助于盘活二手房资源,加强交易市场流通。
此次二手房“带押过户”是在中国银行包头分行同行实现转移+抵押登记合并办理。下一步,我中心将按照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行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尽快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常态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